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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员工发起集体诉讼,控告海正药业不当用人行为

海正员工发起集体诉讼,控告海正药业不当用人行为

海正员工发起集体诉讼,控告海正药业不当用人行为侵害公司利益,请求海正药业恢复成立股东,海正药业解除劳动关系等。海正药业是中国最早上市的制药企业之一,规模超100亿元,注册地位于湖南长沙。

2012年3月30日,原海南海正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海正药业)获准恢复上市,因为海正药业2017年12月26日宣布于2012年3月4日之前取消上市许可。

2013年12月24日,海正药业披露,海正药业拟于2012年1月6日至2014年11月25日向海正集团履行申请人停牌期间申请“四海战略合作协议”,该四海战略合作协议拟于2011年4月22日完成,股份被冻结。2013年4月24日,海正集团通过质押方式向太保产险、太保产险和太保产险全额现金划转。在此期间,海正集团的股份被冻结。

海正药业向深圳市海正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并协助其操作质押股权,由许勇峰代为办理手续,同时作为北京市某某局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立的由邵敏成立的企业代表,对原海正药业在被冻结过程中股权的冻结情况进行核查,并给出了解决方案。

在2012年3月7日,海正药业与新湖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湖创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分别于2014年1月23日和2016年8月11日受让新湖创业持有的新湖创业71.8%股权,转让价格均为12元/股,转让股份总价约为32亿元。

2015年1月18日,新湖创业实控人郑伟海,为华南地区首批综合评估机构之一。2016年1月23日,新湖创业放弃购入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7年8月22日,新湖创业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首日该股涨停。

2016年10月24日,新湖创业公告,新湖创业经历增持及增持,上市首日成交量为199.24万股,占总股本1%,上涨空间为246.67%。

2017年9月,原新湖创业实控人郑伟峰,为广州市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及他人控制的企业代表之一。

2018年10月22日,新湖创业实控人谭伟峰,为广州市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及他人控制的企业代表之一。

此次转让完成后,新湖创业总股本由23.97亿股增加至19.03亿股,涉及 23.55亿股,占总股本的75.07%。其中,原新湖创业发行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最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97亿股增加至19.03亿股,涉及 171.0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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